安庆市岳西县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公开选聘工作方案

时间:2023-01-11 阅读:15 安庆 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省委“一改两为”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我县公办幼儿园非编保教人员工资待遇,提高职业吸引力,稳定学前教育师资队伍,根据《岳西县落实公办幼儿园编制保障和非编保教人员待遇的方案》(岳政办秘〔2021〕79号)的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岳西县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公开选聘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岳西县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浩浩 

常务副组长:柯照华 

副组长:储昭霞王敢峰倪良金聂咸群

成员:王雁王晓燕余小侠王志祥 

胡非常胡以林胡淑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聂咸群兼任办公室主任,胡淑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信访局等部门派员参加。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选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与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开选聘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 

整个选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尊重事实,公平公正。 

(二)坚持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选聘条件 

参加选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3年1月1日以前进入我县公办幼儿园,且在公办幼儿园工作满5年,目前仍在我县公办幼儿园岗位工作; 

(二)热爱学前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幼儿教师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幼师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保育员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幼儿教师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或中小学教师资格;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聘:

(一)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非法上访人员、仍在失信被执行期间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和公示(2023年1月9日—2023年2月10日)。参加选聘的人员如实填写《岳西县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公开选聘资格审查表》(附件1),到所在中心学校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各中心学校成立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公开选聘资格审查组,总支(支部)书记(校长)任组长,根据本方案第三条选聘条件,对辖区内参加选聘的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取证,调查结果经总支(支部)委员会研究,总支(支部)书记(校长)在附件1中给出是否同意参加选聘的明确意见,并签字,加盖总支(支部)委员会公章后,填写《中心学校岳西县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公开选聘公示表》(附件2),总支(支部)书记(校长)签字、加盖总支(支部)委员会公章。各中心学校将公示表在中心学校、参加选聘者所在幼儿园和户籍所在村村委会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经调查不影响参与选聘),方可进入笔试。公示结束后,各中心学校将附件1和附件2一并报岳西县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附件2电子档发指定邮箱。 

(二)统一笔试 

1.笔试内容《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定的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笔试地点:安庆大别山科技学校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选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三)组织体检(2023年3月4日) 

体检由岳西县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机构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和公示环节。

(四)考核和公示(2023年3月11日—12日)。

考核在岳西县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下实施,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参加选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所属中心学校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2)所属中心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有无非法上访现象等;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员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

(6)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背面填写姓名和手机号码)。考核结果报岳西县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在附件1中给出考核是否合格的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核合格人员的相关信息填写到《岳西县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公开选聘公示表》(附件3)上,在岳西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经调查不影响参与招聘)者,方可进入聘用环节。

(五)聘用 

对考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工资和待遇

被聘用的保教人员,按岳政办秘〔2021〕79号文件的规定落实工资和待遇。幼儿教师基本工资2760元/月,按在我县公办幼儿园工作每一个年限上浮27元/月计算工龄工资,上浮到820元/月封顶,最高月工资不超过3580元。保育员基本工资2125元/月,按在我县公办幼儿园工作每一个年限上浮21元/月计算工龄工资,上浮到635元/月封顶,最高月工资不超过2760元。被聘用的保教人员依法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统筹保障。被聘用的保教人员的工资和单位负担部分的待遇,50%纳入财政预算,50%由所在幼儿园在收取的保教费中按规支付。中心学校结合辖区内幼儿园实际和年终考核情况,参照县政府绩效考核发放标准,可对考核合格及以上不同等次的聘用人员,在收取的保教费内,按一定比例发放绩效工资。

被聘用人员的退休年龄为女职工年满55周岁。

以上各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将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56-2176118(岳西县幼教中心) 

举报电话:

0556-2173450(岳西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0556-2181614(岳西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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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岳西县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公开选聘资格审查表

2.中心学校岳西县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公开选聘公示表

3.岳西县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公开选聘公示表

岳西县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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